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公司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2012年10月17日,南昌市政府组织市属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红谷滩会议中心大厅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现场总结会,全体参会人员一行先后现场察看了优良工程典型及差劣工程典型。会议通报了全市范围内擅自超规划面积建筑、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未办证先施工、差劣工程典型、项目经理“五大员”不在岗位、挂靠等建筑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南昌市市长陈俊卿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为了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消除质量隐患,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公司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并立即开展一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面大检查,对公司所有南昌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特别是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用房进行检查。 检查分自查、抽查、复查三个阶段进行,自10月23日开始自查,11月30日复查结束。检查内容包括在建工程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在建工程执行《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情况;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情况;较大、重大危险源,深基坑,高大支模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备案、维修、保养验收记录等。 抽查期间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根据检查发现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被抽查各分公司、各项目部依据整改通知单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集团公司将派出人员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罚。 复查阶段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予以通报。(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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